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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零售药品价格监管,切实整顿药品零售行业价格秩序,震慑价格违法行为,江门市物价局于2008年12月2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品价格专项检查。近一个多月来,全市各级物价部门积极行动,采取直接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地毯式检查,针对零售药品价格的品种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省要求重点检查筛选的87类药品、2012个品种的基础上,扩大检查的品种至38050个(含价格调整部分),强化检查的力度,务求查出成效,不走过场。对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立案查处,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改正,先后两批向省曝光3家违规销售药品的零售药店,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各零售药店销售政府列管药品大部分能够执行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政策,如江门市济源堂药业连锁店有限公司属下的19间门店,所有被检查的零售药品均没有超出规定最高零售价,较好地执行价格政策,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零售药品企业对检查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高,甚至带有抵触情绪,拖延检查工作的开展;二是部分零售药店存在超出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乡镇个体零售药店违规现象尤其严重,如江门市江海区群之星医药商场外海店、鹤山市沙坪镇日兴大药店、鹤山市桃源镇同善药店等等。 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我市根据省物价局 “切实落实省领导提出以铁腕治理药价虚高问题的指示”的精神,一是责令违规药店立即进行改正,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政策销售药品;二是没收逾期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三是结合整改的态度,处以一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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