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价[2007]80号
市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7]83号)转发给你们(详情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物价局
二○○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吡喹酮等260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传真:0750-3098021 备案编号:江公备000055
站点管理:陈伟杰 QQ:697988 技术、业务联系 E-mail:jmwjj@pub.jiangmen.gd.cn 联系电话:309811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