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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蒿甲醚等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7年08月2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蒿甲醚等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江价[2007]191号

 

市直各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蒿甲醚等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7]143号)转发给你们(详情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物价局

二00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蒿甲醚等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7]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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