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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期
江门市物价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江门市采取六项措施
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管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江门市物价局把加强价格监管,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当前物价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召开了价格形势专题分析会,研究切合本市实际的措施和对策,加强我市的副食品价格监管,积极开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涨价项目出台
今年初,市殡葬部门申请上调殡葬三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将收费调整推迟到以后再作考虑。在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调整的问题上,结合江门实际,慎重处理。积极向市领导反映实际情况,多次与有关部门协调,统一了今年暂缓出台新收费标准的思想。今年以来市物价局没有出台任何一项涨价项目。
二、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及时修改完善了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和价格监测预警制度。重新修订的《江门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审核,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5月以来,针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大的情况,及时启动了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对猪肉,禽蛋等价格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第一时间向上汇报。目前,物价部门每周都对市猪肉价格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报市政府,为政府掌握价格情况,进行价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加大市场检查执法力度
从5月份开始每天派出检查队伍,对市区各大农贸市场开展市场巡查,打击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8月8日起,又根据省局的布置,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有关收费的专项检查。8月15日,副市长李崴带队,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工商、粮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区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同时,市物价局于8月22日和23日分别召开食品等11个相关行业协会座谈会及市区30多家流通企业告诫会。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引导各行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营造诚信、守法、和谐市场价格环境。
四、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
市物价局分别于今年2月和6月采取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价格上涨对市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影响,并及时将调研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提出减轻涨价对低收入家庭影响的有关建议得到市领导的采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起至明年6月,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直低保家庭每月每人基本生活消费品临时物价补贴15元。缓解了涨价对低收入家庭的压力。价格调节基金补贴达50多万元。
五、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重新修订了《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暂行办法》,市政府已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将基金的征收范围由原限于蓬江、江海两区扩大至新会区及台山、鹤山、开平、恩平四市,江门市各级人民政府为基金的征收主体;征收渠道从原来的三项增至五项。征收主体的扩大和征收渠道的增加,使价格调节基金的覆盖范围更广,对市民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的调控力度更大,将更有效地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稳定生产的重要作用。
六、建立价格宣传快速反应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月份猪肉价格第一次较大幅度上涨,物价部门立即联合市委宣传部在各大新闻媒体上积极开展价格宣传,解析价格上涨原因,分析未来价格走势,消除了社会的疑虑,稳定了民心。5月以来,通过《江门日报》、电视台、电台及《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主要宣传媒体对外发布信息稿件五十多篇次。
目前,我市价格总水平和价格秩序保持基本稳定,生猪等结构性品种价格上涨情况得到缓和,市民消费心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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