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4 期
江门市物价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期内容:
1、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费2008年1月1日起调整
2、市政府再次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扶助低收入家庭
3、我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成效显著
4、我市粮食收购价格得到落实
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费2008年1月1日起调整
为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我市城市生活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十三届十三次常务会议批准,我市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费从2008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各类污水处理费调整标准
单位:元/立方米
|
分类
项目 |
居民
用水 |
行政
用水 |
工业
用水 |
经营
用水 |
特种
用水 |
综合价 |
|
蓬江、
江海区 |
现行价 |
0.65 |
0.80 |
0.60 |
1.00 |
1.20 |
0.709 |
|
调整价 |
0.70 |
0.90 |
0.70 |
1.25 |
1.50 |
0.806 |
|
新会区 |
现行价 |
0.45 |
0.45 |
0.45 |
0.45 |
0.45 |
0.45 |
|
调整价 |
0.70 |
0.90 |
0.70 |
1.25 |
1.50 |
0.806 |
一、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对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防治水污染是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任务,也是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这次市区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对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城镇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市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严重不足,处理率偏低,市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三分之一,远运未达到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要求“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标准;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平均处理单位总成本为1.15元/ m3,而现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仅为0.709元/ m3,成本与收费之间形成的距离偏大;未来几年,市区将陆续建设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江海污水处理厂、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等项目,预计约需投入资金4.79亿元(未含BOT模式的厂方需投入资金),除计划向银行贷款2.92亿元外,剩下约2亿元的资金缺口需要解决。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至合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
一是根据广东省政府十届121次省府常务会议的决定 “切实落实国家污水处理收费,2007年底前,全省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每吨不低于0.8元,山区及东西两翼不低于0.5元”的规定。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关于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规定:“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
三是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等文件精神。
三、调价后对市区企业和居民的影响相对较少
市物价局在市区范围内选取了几个用水量排前列的企业及居民用户每月平均数值进行测算,测算数据显示,本次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对市区企业和居民的影响相对较少:
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工商业用水大户如市粉末冶金厂有限公司、东风电镀喷塑厂、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维达纸业(广东)有限公司、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调价后的污水处理费占生产总成本的增幅比例均在1%以内。
蓬江、江海区居民户(以06年平均用水量17 m3 /户·月计算)调价后每月增加支出0.85元,年支出增加10.2元。新会区居民户(以06年平均用水量9.27 m3 /户·月计算)调价后每月支出增加2.32元,年支出增加27.81元。持有效的《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证》的居民户,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市政府再次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扶助低收入家庭
今年以来,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市政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质量,在7月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市直低保家庭每户每月20元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临时物价补贴。8月,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有关精神,将市直低保家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元,单人户每月20元,10月,市政府又决定从10月至12月连续3个月,对市直低保户增发每人每月10元的补贴。至此,价格调节基金对市直低保家庭发放临时物价补贴达到每月每人25元(单人户每月30元)。
鉴于近期民用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上升,并持续高位运行的状况,近日,市长办公会议再次决定,将市直低保户从10月起增发每人每月10元的补贴措施顺延执行至明年3月,补贴资金继续从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中支付。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平抑市场价格,稳定市场秩序的一项调控基金。市直低保家庭约590多户、1600多人享受到价格调节基金补贴。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我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成效显著
我市在认真总结价费公示进社区取得成绩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据统计,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止,全市将价格服务活动推进至企业、社区、商场、医院、商场、景点、农户3779多家,设置价费公示牌(栏)3016个,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点)85个,聘请社会物价监督员379名,企事业单位物价员965名,举办价格培训班18期710人次,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活动20场518人次,发放价格政策宣传单53120份,处理价格投诉纠纷案件621宗。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拓展了价格工作的空间和领域,提升了价格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有效地化解了价格矛盾,维护了社会各方面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巩固和创新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在总结前期社区价费公示工作的基础上,从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出发,扩大公示的范围,增加公示栏和电子显示屏。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已覆盖到全市所有街道。蓬江区物价局把符合社区、物业小区需求的价格收费政策、价格法律法规,在社区物业小区已设立的160多块宣传栏和50多个电子触摸屏上全面宣传。得到居民群众的好评。全市价格服务进社区已由去年的272个发展到491个。
二、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发展
在价格服务进企业的活动中,我们侧重在建立企业的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物价员工作网络,帮助企业完善价格管理制度,为企业提供价格政策、信息,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价费问题等下功夫。全市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对原有价费公示内容重新整理,汇编成便民手册,赠送给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江门市局与市监察局联合设立《收费监督登记卡》发给企业,让企业实行收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费用负担情况,增加收费透明度,有效监督收费单位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价格服务进了193个企业。
三、价格服务进商场,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价格服务进商场,我们主要是推行明码标价,促进公平交易,形成良好的价格诚信秩序,提高商场的诚信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商场设立价格服务公示牌,并帮助商场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定期对商场价格管理进行服务和指导。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积极鼓励各商场参评选活动,倡导价格诚信行为。通过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促使商场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推动商场守法诚信经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价格服务进了465个商场。
四、价格服务进学校,规范教育收费
我们统一规范了学收费公示牌的公示格式,把学校收费情况在学校显眼地方进行公示,方便家长明白缴费。同时还帮学校建立学校收费员队伍,在学校中大力宣传价格收费政策,提供价格政策指导和培训。开平市还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了创建“教育收费公示示范校”和争创“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活动,对于推动教育收费公示,规范教育收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价格服务进了1074个校园。
五、价格服务进医院,促进医疗收费管理规范化。
帮助医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如药品价格管理责任制度,药品定调价制度、内部价格报告和检查制度,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等。在门诊、各科室、住院病区公示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把问题解决在医院内部。鹤山市局将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挂上市人民医院的电子触模屏上,江门市物价局将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挂上全市物价网和全市卫生网,都大大方便了市民随时查询要了解的内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价格服务进了194个医院。
六、价格服务进景区,大力改善旅游服务环境
在主要旅游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点、设价格监督员、价格服务联系人、价格举报箱等,不断完善价格服务设施。不定期地组织力量对汽车站、码头、港口等与旅游相关的窗口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费政策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台山、恩平等市加强“黄金周”和等节假日旅游价格监管管理工作,为游客提供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前全市共进景区34个。如今景区的服务质量得到改善、诚信度得到提高,景区的明码标价率达到了100%,为游客创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七、价格服务进农户,减轻农民负担,支持新农村建设
通过建立乡镇价格服务站、村组价格服务工作点,召开农户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为农户提供价格服务。各市区在农村落实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多次组织对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稳定。新会区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制度,在62个社区和村设立价格监督员。鹤山市制作农民负担监督卡7万多份,在116个村委,1271个村民小组,6万多户农户中免费发放,维护农民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价格服务进了1328家农户。
通过服务进万家活动,物价部门巩固了价费公示工作成果,扩大价格服务领域;健全和完善了价格监管网络,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督员网络、建立以企事业物价员队伍为依托的企事业价格服务监管平台,加快了价格监管职能向各个领域的延伸,形成价格监管社会共管的长效机制;帮助了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加强价格自律意识,从而推进价格诚信建设;通过向企业提供价格服务和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及时答复有关企业价费问题咨询,充分运用价格认证、价格咨询、价格评估等多种形式的价格服务,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我市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强化价格队伍自身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呈现出“三个提高”的良好局面:一是价格部门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二是价格部门的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价格部门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
我市粮食收购价格得到落实
为确保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贯彻落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最近,市物价局与市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对各市(区)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全市共组织9个检查组,54人(次)参加检查,检查了国有、集体、私营和个体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经营单位253 家。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政府和物价、粮食部门十分重视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落实。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区)均成立机构,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如台山市成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吴晓谋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培炎任副组长,成员有物价局、粮食局、质监、财政、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在市督导组督查前,已对辖区的粮食经营、收购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目前全市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者,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特别是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他们积极抓好储备粮和商品粮的收购,为确保粮食收购政策到位,工作有序,在收购期间,粮食部门及时派出督导组到各收购点,对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格政策。
按国家规定,2007年我市早籼三级稻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为70元。我市各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这一政策,实际收购价格已大大高于规定的70元/担的最低保护价。如早籼三级稻,实际收购价格最低为88.5元/担,最高达100元/担。江门市直和属下各市区的收购价格分别为:台山98元-100元/担、开平95元/担、恩平90元/担、鹤山90元/担、新会95-100元/担、江门市直88.5-89.5元/担。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各收购企业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敞开收购,坚持做到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不拒收、不限收、不压级压价,不抬级抬价,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确保收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做到随到随收,保证了现金结算到位,确保了农民一手售粮,一手拿钱,没有出现打“白条”和代缴、代扣各种税费现象,确保农民得到了增产增收的实惠。
这次专项检查我们还了解到,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的“三农”政策,在扶持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为农民解决了实际问题,办了好事、实事。一是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农业税政策。二是兑现种粮补贴。如恩平市市、镇两级政府,兑现种粮补贴政策,给种粮户每亩39元的补贴,并通过各镇政府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三是发展“订单农业”给农民种粮吃了“定心丸”。 广大农民都说“党的政策好,政府为农民办了好事,实事”。
这次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各地对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执行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出现未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者向农户收购粮食,干扰了粮食收购市场,违反了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二是个别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收购企业,为了争夺粮源,降低粮食收购质量,存在恶性竞争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