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

一、车辆轴载、车货总质量超限赔(补)偿费标准:

超限值(吨) 5.0以下(含5.0) 5.0-10.0(含10.0) 10.0-15.0(含15.0) 15.0-25.0(含25.0) 25.0以上
标准(元/吨公里) 1 2 3 4 8
备  注

如果车辆轴载(按系数法计算)、车货总质量同时超限,取赔(补)偿额大的一项收取赔(补)偿费,不得双得收
费。单件车货总质量超限、轴载不超限的,按不超过1元/吨公里计收或采取协商收取一定的补偿费。

二、车辆几何尺寸超限补偿费标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超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4.3米以下(含4.3米);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20米以下(含20米);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3米以下(含3米)。

 行驶公路的车辆几何尺寸超限在上述规定值范围内的,可办理有效期为半年的《通行证》,不收取补偿费;如超出上述规定范围

则每行驶1公里收取0.5元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