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收 费

(一)材料费(低值易耗品)

      原值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一次摊入成本,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

  材料费=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分摊费用。

(二)水、电燃料费

   水电燃料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但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三)检验用房维修费

   对检验用房的修缮、维护费用,按实际支出分摊计入。

(四)仪器设备折旧费

   原值大于500元,使用寿命一年以上,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不包括自制的仪器设备),但不包括闲置未用的仪器设备以及不属

于检验用的仪器设备。
 
    年折旧费=仪器设备原值--残值/使用年限

   仪器设备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仪器设备维修费

   对检验用仪器设备的维护、校准费用,按实际支出分摊计入。

(六)管理费

   管理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按上述五项之和的10%计入。

二、计算公式

    检验费=(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1+10%)